工伤仲裁的证据材料要备几份?如果你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自己的工伤案件或者是劳动纠纷的案件,证据材料要备几份?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下。仲裁的时候,我们是要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交给仲裁委的,仲裁裁决结果下来以后,单位不服,单位提起了一审,那我们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再交一份吗?一审重疾材料还需要再准备一份吗?答案是必须要再准备一份的,仲裁的卷宗是不会移交给法院的。
医生所要的证据跟仲裁时提供的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新的证据,同样是要补充证据。这些证据要在法院进行保存存档。因此仲裁和医审阶段的程序是一样的,所以你的证据还是要提前准备,除非公司企业承认对自己,这样就不用你取证了。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你也有争议,那么争议的部分就要提供新的证据。你明白了吗?
1、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技巧法律分析:1、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要提供社保、工资单、离职证明、证人证言等;2、证明用人单位损害权益事实,这一类主要有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3、员工应加强取证意识,及时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成都劳动仲裁1、工伤,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3、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