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知道原来退休了就不是劳动者了。单位政策性关停,我们单位的职工工作这些年一直没有带薪休假,今儿个去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带薪休假的工资,结果劳动仲裁不受理退休职工的仲裁申请,理由是,退休了就不是劳动者了,不适用劳动法了,哪怕你申请的是退休前的权益也不行,一直认为,只要还工作着劳动着就是劳动者,这种认为是不对的,只要到退休年龄了就不是劳动者了,哪怕你退休了还在工作也不是了,不适用于劳动法了,有劳务纠纷,劳动仲裁也不受理了。
1、退休人员劳动争议如何处理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1、和解。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仲裁。4、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退休后劳动仲裁不受理法律主观:司法实践中下列情形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否受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否受理?下面请看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否受理一般不受理,可在取得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函后,到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例刘某,男,1949年3月21日出生,2000年5月被某事业单位聘任为临时工作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2009年3月22日凌晨3时,刘某因追击进入该单位盗窃的小偷,天黑道路不平摔倒,造成左腿股骨头严重骨折。单位送刘某去医院治疗,支付了医疗费用,待病情稳定后,提出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并支付了相当于10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之后,刘某提出自己受伤应当视作工伤,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后续更换股骨头所需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