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需要劳动仲裁一般就两种可能一是需要劳动仲裁先认定劳动关系,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二是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工伤的损失t第一种情况就是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这种情况人社局无法直接认定工伤,需要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才可以继续进行t第二种情况是最常见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法律规定,单位需要赔钱了,但是很多单位是不会主动给你赔钱的,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了,这个时候单位不赔钱也不行了,很多人都是不到最后一步不会出。
1、劳动仲裁处理工伤吗劳动仲裁能解决工伤待遇纠纷。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裁后不服或仲裁不受理时才能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工伤纠纷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认定书可以去劳动仲裁吗工伤认定书可以去劳动仲裁。属于工伤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障、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报,伤者本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障及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