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公司注销了可以走劳动仲裁吗?背景:1.07年入职到23的1月但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2.公司目前已经注销了现在走劳动仲裁有用吗?律师解答:从劳动者实体权利保护与诉讼时效两个角度来探讨一、关于仲裁时效:1、单位的解散注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理由,公司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如单位已经注销超过一年,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超过一年,劳动者还没申请仲裁的,就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一般不予受理。4、如果劳动者仅要求单位补缴的,可以向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因单位已经注销,很可能政府职能部门不予受理。二、关于实体权利的主张:1、如上述第一条所言,单位已经解散注销的,主体法人资格灭失,劳动者只能向原单位的出资人也就是股东要求承担责任。
1、公司注销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时,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此时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将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分公司注销了还能劳动仲裁吗【法律分析】:可以的,有劳动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仲裁主体的分公司已经注销,故劳动仲裁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不能再以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且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能直接和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分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分公司直接承担责任。主要适用于分公司有足够的可控制财产,可以主张分公司独立承担责任。
但是,当事人与分公司之间的争议必须是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有关劳动报酬等事项的争议,要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营业执照注销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亡,不能再起诉,你可以抓紧申请仲裁,立案后,到工商局备案,减缓公司注销的流程和速度。如果公司注销后,还继续经营的,可以申请仲裁: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