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什么?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注意的事项:1.诉讼时效:一定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会败诉,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普通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一、普通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有哪些这里所讲的普通仲裁即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普通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以下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普通仲裁依据的是《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机构的名称和性质不同。普通仲裁因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其名称为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地域和级别的不同分为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普通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4)适用的原则和制度不同。普通仲裁无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劳动争议仲裁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2、劳动局和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局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两者的职能不同,劳动局的职责是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进行劳动监督;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劳动局是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