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仲裁流程怎么操作?第一点、去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往往比仲裁更高效。劳动监察部门一旦收到劳动者的投诉,就会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这种调查往往是大部分企业所不能承受的,这个时候企业就会主动的找劳动者协商解决,这是一种最高效的人工,进行劳动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做劳动仲裁第一步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提交。
要去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或者企企业的所在地。那有一些企业它在跟你实际的用工地在上海。那你怎么办?按照方便你的原则,在劳动履行地。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仲裁请求事实和基本理由。第二点、还要提供用人。第三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他给你缴纳的社保记录,他给你发的工牌工作卡。不足以应对劳动仲裁,你可以继续收集其他证据。
1、劳动仲裁是什么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2、劳动仲裁属于哪个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部门的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在我们和公司发生纠纷之后可以进行申请的,如果我们对劳动仲裁的结果表示不服的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3、劳动仲裁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吗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