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独立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裁决的一种方式。其含义是: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裁决,以解决纠纷,劳动仲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其得到公正的待遇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以下是一个劳动仲裁案例:小张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伤导致左腿截肢,他认为公司没有为他购买工伤保险,也没有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因此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小张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经过多次调解和审理,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决,认定公司存在过错,应当为小张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医疗费用。
1、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干啥的劳动争议仲裁院是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下属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劳动仲裁的办案程序如下:1、受理:申请人向仲裁委书面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2、申请书副本送达: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3、答辩: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4、答辩书副本送达:仲裁委在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5、通知开庭: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6、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辩论、当事人最后意见、庭上调解;7、结案:主要的三种结案形式有和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仲裁庭调解成功制作并送达调解书、调解无效仲裁庭作出裁决书并送达当事人;8、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劳动仲裁的作用是什么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设立的。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就发生的劳动争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双方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