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庭是任意选择的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发生劳动纠纷后要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劳动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那就到劳动履行地的仲裁庭申请。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几个证人劳动仲裁需要证人的个数根据当事人本身证明的需求自行确定,可以多个,也可以没有证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人证言证据需要注意:1、证人应当到庭作证。证言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当事人仅仅提供书面的证人证言是不够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提供证言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庭和法庭的质询,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除外。
经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批准后,证人可以在开庭当日前往仲裁庭或法庭并根据仲裁员和法官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出庭作证、接受质询。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应该包括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劳动仲裁开庭可以几个人旁听,最多几个人发言?没有限制旁听人数,可以旁听但是不能发言。劳动仲裁当事人的朋友或是其他人想要去旁听的话,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不是劳动仲裁当事人不能够随意参与。根据《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第九条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除外。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进行旁听。第十条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公民旁听的规定处理。
经审批同意的,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扩展资料:下列8类人员不得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该案证人;鉴定人员;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或服用迷幻药物的人员;携带武器、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员;未经允许携带摄影、摄像、录音设备,且不听劝阻的人员;拒绝出示身份证件或拒绝安全检查的人员;其他可能妨害仲裁秩序的人员,如何申请旁听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开庭前2日向仲裁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