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特辑(四):劳动纠纷的维权途径。为什么这么多?如何区分?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有的会让您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关系明晰的,我们走监察不明晰的进行仲裁,如果认定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就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什么叫劳动合同关系明晰呢?比如说单位跟您签订了劳动合同,给您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欠费的、欠工资的、欠加班费的,都可以通过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投诉。
你在该单位工作,单位正常给你发放工资,但是从来没有给你缴纳过社会保险,而单位的注册性质是法人的。这种情形,就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来确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再来,你的涉及到劳动纠纷的事项。什么叫劳务合同呢?是在一段时间内聘请劳动者来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家里的水龙头坏了,这时候你会找一个师傅过来给你维修,你们之间产生的这个就叫劳务合同。
1、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劳动仲裁地点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进行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主要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一个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上班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属于公司注册地,所以,职工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上班地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需要考虑是否拥有管辖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穗氏劳动争议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坦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职能机构,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各地的民商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仲裁法由市一级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独立仲裁机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案程序:主要流程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3、劳动仲裁是属地管理吗法律主观:劳动仲裁的管辖地的选择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法律客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