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终局裁决,也有非终局裁决。终局裁决是指劳动纠纷经过仲裁裁决后就终局了,只要劳动者不去法院起诉,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在我看来,终局裁决是针对用人单位的,非终局裁决则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任一方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讲,终局裁决主要规定于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这些小额标的的案件中,数额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一年的总额。
但是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中有确认劳动关系的则不能是适用终局裁决。我今天就遇到了这种情况。三个员工分别申请仲裁同一家公司。她们同属于一个工作小组。其中两位员工是主张补发工资和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另外一位员工除了这两项外她还提了确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事项。结果前两位裁决下来是属于终局裁决,而后一位则是非终局裁决。因为是同时收到裁决书的,对照起来乍一看,还以为是搞错了。
1、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救济途径不同,救济理由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终局裁决适用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可以归纳为小额纠纷,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可以归纳为基准争议。
2、如何理解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庭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对用人单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法律分析: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1)劳动报酬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带薪年休假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等。(2)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
经济赔偿金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等。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