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了,还能调解吗?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怎么办?解答:劳动者因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一般情况下,仲裁都会首先调解:1、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解的,仲裁必须受理裁决2、仲裁过程中还能达成调解。3、仲裁过程中达成调解的,可以要求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这种调解协议同仲裁裁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4、对方不履行仲裁调解或者裁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调解流程怎么样法律主观: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是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法律客观:仲裁调解是依据《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
2、劳动仲裁调解书与劳动裁决书的异同是哪些相同点为:1.两者都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2.都具有强制执行力。3.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区别为: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3、劳动仲裁调解好还是裁决好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去申请仲裁的时候,仲裁机构并不是会直接的进行判决,往往是需要先进行调解,让双方的矛盾能够通过沟通的方式来解决掉,尽快让双方的纠纷能够得到切当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