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向本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一般是以不具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仲的主体资格,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其实这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并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未领取退休金,仍继续为泛用个单位提供劳动的,应当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延续。
1、劳动仲裁委的上级是什么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有意见的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投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介入处理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劳动仲裁委的上级部门应是所在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劳动仲裁委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简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仲裁委的上级部门应是所在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2、劳动仲裁的直接上级是什么?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劳动局的一个科室。但是,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如果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部分属于可以一裁终局的,而部分是可以因为不服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的。但上面回答严格来说并不是针对你的问题,因为你的“直接上级”并非法律概念。如果有其他疑问,建议你能表述得更清楚些。
3、劳动仲裁的上级主管部门法律主观: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