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保护之:仲裁调解做出后还能反悔吗?背景:我跟公司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据此作出了仲裁调解书,但我反悔了,我还可以起诉么?律师解答:不可以。1、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会有两种处理方式:调解、仲裁,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又据此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1、劳动调解后还不给钱怎么办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之后,用人单位不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就劳动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其目的在于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2、劳动仲裁调解后不给钱怎么办劳动仲裁调解后不给钱,可以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