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广泛宣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社会知晓度,营造柔性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院劳动争议案件的的调解率,我院仲裁志愿者于5月18日上午在我县济民医院开展了一场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我院过往真实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劳动者及用人单位讲解了关于劳动合同的合法签订与解除、试用期管理、工时标准、加班费工资的计算、裁员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赔偿等劳动法律、法规,并在现场开展问答活动,现场我院仲裁青年志愿者答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出的20多个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与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引导企业合法用工,规避用工风险,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1、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注意事项近年来,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维权能力逐渐提高。但由于对维权所依据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的理解要建立在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整体理解上去把握(有时还要结合立法目的和劳动法理论),又由于受到专业知识和系统学习的限制,使得劳动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有关规定,使得很多劳动者在维权时不能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维护自己的权利。
公司与李某口头约定月工资为6000元,奖金另计。直至2008年7月1日,公司方与申请人补签了期限为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未按广州市规定为李某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3月1日,受市场原因和经济危机影响,公司未向工会和劳动部门报告便决定裁员,同日向李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2、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分析: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劳动争议仲裁规定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