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还能要回来钱吗?一位粉丝询问: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宣布破产了,我还能要工资和赔偿吗?公司注销了,我还能拿到钱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公司处于破产清算期,你可以在仲裁时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此时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公司参加仲裁活动,如果公司已经清算完毕,你可以将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列为被申请人,参加仲裁活动。
1、公司注销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公司注销后,员工能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此时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但若是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公司恶意注销,劳动者可以变迁诉讼对象,向相关主体或者是个人进行维权。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以公司为诉讼主体,若是未依法清算的,应当起诉清算义务人,若是在清算过程中,则是不能主张权利的。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公司注销登记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注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公司注销了还能劳动仲裁吗法律分析:公司注销了之后仍然可以仲裁。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其公司法人的资格和地位也消失,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将接受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如果公司还在破产清算阶段,企业法人的地位仍然存在,那么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仍然可以将企业法人列为被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注销了法律分析:劳动裁决成功后,用人单位未执行裁决注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变更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让股东履行判决书。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