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感谢您在今日头条的提问,针对您遇到的用人单位不办理档案转移一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申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您所在的单位不放档案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1、企业把我的劳动合同及档案弄丢了,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申请劳...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向企业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各执一份。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举证拿出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就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但是你可以拿到劳动合同,依法进行维权。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人事档案丢失了社保局不给开工资劳动仲裁告谁?1、如果以前是政府事业单位,你的人事档案应该是在政府事业单位里面,离职后他们应该给你保管2年的资料,如果他们给你搞丢了,你可以要求他们进行相关赔偿!但是如果超过2年你都没有申请调档,资料搞丢了则属于自己的过失,需要自己想办法去找档案;2、如果是私企一般是不会要求你携带人事档案的,你的档案应放在档案局、派出所、社区、村公社,需要自己去找在哪去了3、你告差所谓的社保局开工枣激资,盲猜是社保局缺失你的人事档案没给你办理退休,如果你实在找不回档案了,可以和养老科的老师协商,放弃档案中的一切关于养老的相关福利待遇,如档案中记载的工龄、兵龄、军龄、受到过袜岩皮的表彰、提前退休的政策、高原高危的福利、发明奖、劳动奖、独生子女的增发等,看其还需要哪些资料你再去补办!
3、单位丢失职工档案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档案转移纠纷应按劳动争议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