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一份劳动仲裁书,仲裁庭驳回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我代理单位。本来在开庭时我已明确告诉劳动者过了仲裁时效,但是我可以说服单位给予两个月工资补偿,达成调解,劳动者坚决不同意,开完庭我还给对方代理律师做工作,但是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现在裁决书驳回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单位不用支付一分钱了,也不愿意给予两个月工资补偿了,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达成调解可能最符合自己的利益。
1、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怎么办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2、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钱劳动仲裁开庭后十日内能拿到钱。如果公司在裁决生效的情况不主动履行,即付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案件是立案后45天内结案,疑难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开庭后,仲裁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按期出具裁决书,双方对于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仲裁调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