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当你拿不到赔偿要劳动仲裁时,很多企业根本就不怕你去劳动仲裁,因为他可以拖几个月,你在仲裁的过程中不会不找新工作,那么在立案开庭到强制执行的这段过程中强制执行,你肯定要请假配合仲裁,公司会觉得现在赔给你也是钱加1,仲裁几个月后再赔给你也是钱加1,就是变招法来恶心你,你先去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不可能,并且坚决不接受调解。
1、劳动仲裁开庭会问什么一、劳动仲裁开庭会问什么1、劳动仲裁会询问纠纷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是什么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如下: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劳动仲裁怎么立案法律主观:劳动仲裁立案流程:申办条件:(一)所申请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二)依法申请仲裁;(三)案件属本委管辖范围。办理程序: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层105证据交换庭窗口办理。提交材料:(1)、《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原件;(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律客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除本规则第九条规定外,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五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