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释义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为了保证将来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应当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目的在于使被申请人能了解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便及时提出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是口头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应在五日内将口述笔录的复制本发送被申请人,或者口头将申请人申请的内容通知被申请人。
1、劳动仲裁答辩书的范文法律分析:答辩人:(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与联系方式)关于答辩人和申诉人之间于Χ年Χ月Χ日签定的合同争议,答辩人现就申诉人的仲裁申请答辩如下:一、对申诉人申诉的某些事实的澄清。二、申诉人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理由三、答辩人的要求1、驳回申诉人的各项ΧΧΧ要求。2、申诉人应补偿答辩人因办理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3、仲裁费用由申诉人承担。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工伤赔偿劳动仲裁要的材料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的内容受到伤害的,那么就要将其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的损失,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出劳动仲裁申请,那工伤赔偿劳动仲裁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的内容受到伤害的,那么就要将其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的损失,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提出劳动仲裁申请,那工伤赔偿劳动仲裁要的材料有哪些呢?
3、劳动仲裁答辩书法律分析:仲裁答辩书是被诉人应诉所提交的一种书面文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由此可见,仲裁答辩书是由被诉人依照法定期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书面应诉材料。提交仲裁答辩书,可以有利于仲裁机关查清事实,也能够帮助被诉人恰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它也成为被诉人的一项义务。
但是,仲裁答辩书毕竟不同于仲裁申诉书,申诉书有提起仲裁程序的效力,是仲裁开始的首要前提;而仲裁答辩书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即是说,仲裁答辩书既不能引起仲裁程序,也不能中止或终结仲裁活动。当事人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仲裁仍然要组织开庭审理,因此,当事人按时提交仲裁答辩书,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行使应诉权、承认和反驳申诉书的权利,而且遵守了仲裁机关的指挥,便于及时、迅速地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