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律师。但是,对于最终达成的协议结果并不满意,二、法律建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但如果协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继续申请劳动仲裁。三、处理流程,如果您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继续申请劳动仲裁,步骤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争议的事实和诉求。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规则,仲裁程序一般包括调解、举证、辩论等环节。步骤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步骤四: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审查。四、相关法条。劳动法第三十四条提示:为了获得更准确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当地律师。
1、劳动仲裁去哪里仲裁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每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案件受理范围,也就是法律上所称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方便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时候怎么处理呢?北京劳动法律师赵恒律师认为,碰到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
在本案中,一个是公司所在地,一个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在这种情况下,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也就上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2、劳动仲裁在哪里劳动仲裁机构是指,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机构,也就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前叫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一般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