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怎么办?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也不给不受理通知单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不受理,也不给不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1、劳动仲裁故意不受理一、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应该如何办1、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者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决。一般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的期限是五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的,就要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2、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在如今的就业形势下,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很难,如果出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该立即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具体看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不予受理1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