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不考虑员工所在地,裁决书如果有指定的法院,就起诉至该法院,如果没有指定,则按上述规定。
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话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话,首先必须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1、劳动仲裁管辖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劳动仲裁的管辖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有管辖权;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争议的,可以依法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执行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执行属于哪个法院管辖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劳动仲裁不服起诉法院管辖权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