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工资怎么计算?劳动合同里,只写了基本工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的时候,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实际的收入来计算。根据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的规定,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都属于工资的组成,不管企业在劳动合同上是怎么操作的,对于工资收入那么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并非企业一手遮天的工资单,你要让仲裁委去支持你的实际工资。
1、劳动仲裁农民工工资怎么界定一、劳动仲裁时工资应该怎么算1、劳动仲裁时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劳动仲裁时劳动关系终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2、民工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一、农民工劳动仲裁流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二、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有哪些?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