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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电话

津南区苏女士:我年月入职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否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已超过仲裁时效?魏莹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

分类:劳动仲裁
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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