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生效了,单位不付钱怎么办网上经常看到网友问:劳动仲裁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了,但是用人单位就是拖延,不付钱,该怎么办呢?实际上,相信很多网友也都知道,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既然已经作出仲裁裁决,并且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劳动者完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首先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具送达回执,证明仲裁裁决书已经送达给用人单位其次要写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再准备好仲裁裁决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人民法院,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即可。一般的案件,标的都不大,用人单位都是有支付能力的,不用太担心。如果担心用人单位支付能力,可以提前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如果知道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也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以保证法院能更好地执行。
1、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收费吗法律主观:劳动仲裁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费用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以前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劳动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劳办字「1992]22号)及两个附件,即附件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6号文件)、附二是1992年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的《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