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学习反思: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能起诉,也可能不起诉,如果当事人起诉了,仲裁裁决不生效,不存在上面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不起诉,仲裁裁决书就生效了。
1、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起诉状法律分析:原告xxx,性别:x,民族:x,住址: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x诉讼代理人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被告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x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x号仲裁裁决书的第x项至第x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的仲裁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的双倍工资、离职补偿金及加班费,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公正裁决,以维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此致x市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年x月x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劳动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仲裁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书。制作裁决书应做到事实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适当。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我国《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这些都是制作仲裁裁决书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