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到底是对企业的伤害大,还是对劳动者的伤害大?到底谁害怕劳动仲裁?首先,需要清楚一点,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不是保护企业的。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的时,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唯一的司法途径,说白了,就是员工仲裁公司,而不是公司仲裁员工,所以劳动仲裁对员工是没有任何伤害的,也是免费的,选择仲裁后顶多就是被公司老板膈应一下,背后骂娘而已。
公司一旦涉案涉诉,在将来的经营活动中会受到影响,比如公司的资质升级和年审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的定增,银行贷款审批、招投标、先进单位评选等都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劳动仲裁会传染的,一旦一个员工仲裁成功,其他的员工都会纷纷来效仿,这对公司是最为致命的。因为公司的劳动违法往往都是大面积的,比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工资不对公发,可不是针对某一个员工的。
1、劳动仲裁公司破产怎么办法律主观:劳动仲裁赢了但公司申请破产的,员工仍然可以要求公司以破产财产来履行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应当用来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应付的补偿金等费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2、公司注销了劳动仲裁有用吗一、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发行仲裁结果,转移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追究劳动报酬。二、劳动争议主体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所有者和义务所有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第50条第8条第8条的规定,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使用者进入破产清算,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的主体时,必须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者。《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