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阶段发现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怎么办?答:有证据证明劳动仲裁在程序或实体上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法院不予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6号)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裁定不予执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七)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1、劳动仲裁劳动者败诉有什么后果?法律分析:个人申请劳动仲裁败诉后果是不会因败诉而承担义务,只是个人权益受不到保护。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会因为权利的行使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法律规定的一裁终局的事项,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当然,如果没有劳动争议,而采取捏造事实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意图使用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被劳动局仲裁有什么后果法律主观: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5、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