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从2011年12月到2022年12月,也就是截止到现在。在用人单位工作11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之后与用人单位因社保补缴的问题产生纠纷,通过劳动仲裁委裁定两项:1.确认劳动关系,2.要求用人单位补缴11年养老保险,劳动仲裁支持劳动者的申请,然后用人单位不服劳动裁决书并上诉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以撤销了劳动仲裁裁决书第二项。
接下来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呢?有人说到人社局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投诉。我想知道假如劳动者去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该机构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去处理呢?有没有强制性?假如用人单位不配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有没有知道最直接最有效的维权途径与方法呢?我就是该案件劳动者本人,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已经四十多岁了,社保什么都没有。青春都献给了工作岗位,一分积蓄没有。
1、劳动仲裁书可以作为补交养老保险的依据吗劳动仲裁书,可以作为补交养老保险的依据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离职后发现公司没交养老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仲裁,单位怎么给补养老保险?劳动仲裁裁决后,你可以带上仲裁裁决书去公司所属的地税局去投诉并要求补缴,要填写相关材料和提供材料的。劳动仲裁中无法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方式具体如下:1、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解。一般工作人员都是通过打电话或者到企业商谈拖欠社保缴费情况。
3、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果,主要看实际情况。现在依然有很多企业为了能够生存,压榨员工个人权益,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时更处于弱势一方,与此同时还要保障生活,4、网费征收部门已经改革,原来是社保局征收,慢慢的会过度到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之所以进行社保费征收部门改革,大程度上可以保证企业按时足额给职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