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过程中,如果企业突然拿出几份新证据,搞一个证据突袭,你该怎么办呢?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千万千万不要当庭质证。一旦你当庭质证,可能就被企业坑了!HR老油条建议各位老铁,一定按照下方思路去操作:毕竟当你作为一个劳动者,不具备律师的分析判断能力、答辩能力的时候,一定采取如下流程操作,这样子可以降低你劳动纠纷败诉的风险。
企业就是为了坑你败诉,才这么操作的,因此我们不要轻易对证据进行质证。哪怕你能看出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也不要轻易当庭质证。其次,你在看到这些新证据后,对仲裁庭说:这些证据都不是企业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本人不认可他们的举证行为,所以不予质证。第三,如果仲裁庭法官要求你当庭对证据进行质证,你对仲裁庭说:由于今天突然看到这些证据,本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清楚,需要开完庭之后,回去再核实一下,庭后再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
1、劳动仲裁程序中的有关证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查证属实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指证明主体提供的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所谓查证属实是指证据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经当事人出示、对方质证和仲裁庭认证,认为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真实性。证据是证明待证事实的材料,证据又是客观存在的材料,而不是任何人主观臆造的产物。因此它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以它为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就不可能是客观真实的。2.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表现在,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本案的部分或全部事实。
2、申请劳动仲裁没有证据怎么办法律主观:劳动争议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的,可能要承担其败诉的风险。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其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无法提供的,可以主张由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客观:《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劳动仲裁没有证据怎么办劳动仲裁没有证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1、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办法提供证据,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提供。因为在劳动争议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并且有相关的规定表示,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资料证明:(1)提供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或者考勤记录;(4)或者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的方法;(5)和上级领导的文字聊天内容或者还是工作群里的内容;(6)公司发送的付款转账记录的电子记录;(7)盖章的通知、排班表、和工作相关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