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释义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仲裁程序开始后参加进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人,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由自己主动申请参加,也可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必须有两方当事人,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出现第三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例如,劳动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第三方的侵害致伤或者死亡,侵权第三方与其案件的处理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涉及如何区分劳动者所在单位与侵权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又如,借用职工在借用单位发生工伤事故致残或者死亡,涉及原工作单位和借用单位对职工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以及工伤争议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等。
1、劳动仲裁中可以否追加第三人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被劳动仲裁通知第三人拿资料怎么办要注意下列问题: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3、劳动仲裁可以追加第三人吗法律分析: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第三人,可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4、劳动仲裁第三诉讼人申请书怎么写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仲裁追加第三诉讼人申请书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还会出现第三人的情况。民事诉讼中有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的第三人,劳动仲裁中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三人既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但是,第三人和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厉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