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自己的一个错误观点。我一直以为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中,综合评价为重伤,轻伤的,是按累计计算处理的,比如,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5.6.4.b,肋骨骨折2处以上就是轻伤二级,而5.6.5.a)肋骨骨折或肋软骨骨折,就构成轻微伤,还有相应的创口、疤痕,都是累计后确定长度和面积,评定为重伤和轻伤。于是,我想当然地以为,达到两根肋骨骨折就是轻伤,是由两个轻微伤相加而成。
而且,在从前的人体轻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司法实践中身上有多个轻微伤,综合评定为轻伤的,也有多个轻伤评定为重伤的,比如多个轻伤出血点,导致失血性休克重伤。以解决共同犯罪中致伤不明确,共同对损害结果负责的问题。
1、鼻梁骨骨折属于轻伤吗?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鼻梁骨骨折属于轻伤二级。轻伤二级: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的定义: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同时废止。
2、鼻骨多发性骨折属于轻伤害吗?1鼻骨骨折移位明显2鼻骨粉碎性骨折,就是鼻骨成为3块以上以上两条符合一条就是轻伤。这个要司法鉴定才能得知,轻微伤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你做伤残鉴定,我认为是重伤,鼻有畸形那对五官也会有影响。鼻骨本身是两块,故医学上的多发骨折与法医学上的粉碎性骨折不是一个概念,一条线性骨折跨越两块鼻骨临床有可能认为是鼻骨多发骨折,此类也不能定轻伤,故有可能的话尽早做一个三维CT重建进一步明确骨折类型。
3、鼻骨骨折属于轻伤吗是否构成轻伤需要进行伤情鉴定,以伤情鉴定的结果为准。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可以定,应该不属于轻伤.我国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规定“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