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都不怕劳动仲裁,你可以试试劳动监察。金羲远,15年资深HR专家,遇到劳动纠纷,你一定要知道的知识,大多数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局傻傻的分不清楚,遇到纠纷只知道去仲裁,殊不知这样不仅慢而且还特别麻烦,请个律师太贵,不请律师又容易输,好生纠结,如果你学会劳动监察,那才是让公司最具压迫感的方式,因为劳动监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公司进行责令整改,警告甚至是罚款,最严重的也有可能吊销营业执照,连生意都不用做了。
仲裁不仅能拖几个月甚至几年还能恶心恶心你,关键还有可能不用赔那么多。部分抠门的老板就情愿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何况中途还能和解,也有没开始就直接放弃的,那不是又省了一笔吗?所以不是所有的纠纷都需要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也是一种比较高效的选择。了解更多仲裁知识关注我们,陪伴企业成长!
1、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两者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其区别在于:1、它们两者之间的隶属单位不一样;2、它们两者之间的调解的范围不一样;3、它们两者之间的概念有所不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2、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关系与区别一、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3)工作职责不同。
3、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