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几次?仲裁阶段有两种撤诉处理的方式:一种是劳动仲裁申请人主动申请撤诉,另一种是申请人收到通知拒不到庭或无法定理由再开庭期间中途退庭而被仲裁委视为撤诉。前者,属于申请人主动撤诉,可以重新提起仲裁,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一年,后者,属于申请人被撤诉,劳动仲裁申请人拒不到庭或无故中途退庭,涉嫌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将不能再提起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如何撤诉一、劳动仲裁如何撤诉1、劳动仲裁如何撤诉: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1、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向上述管辖地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如何撤销劳动仲裁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审理之前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也可以在开庭之后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一致的,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的,应当按和解协议确定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撤销劳动仲裁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所在地的中院申请,并且在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法规适用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是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形之一才能申请撤销。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3、劳动仲裁撤诉法律分析:1、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