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当中,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过程当中,很多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逃匿、转移财产等等情形,有可能会导致劳动者最终打赢官司无法执行。劳动者可以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人士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者是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3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如果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出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出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实有困难或者是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劳动仲裁证据怎么保全劳动仲裁证据保全方法:对证人证言证据的保全,应采取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的方法;对物证的保全,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勘验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像,或者采取保存原物;对于书证及视听资料,可以及时调取到仲裁委员会保全;其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各地实践经验作出证据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可以申请,当事人是否申请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完全是在当事人享有的处分权范围之内。【法律分析】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必须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对方如拒不执行的话,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过,由于诉前财产保全仅限于情况紧急的情况,申请人还必须要提供担保,并且还得需要法院审判,从目前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法院都不是很愿意做诉前保前。在实践中有一种折衷的做法,债权人不做诉前保全,但起诉立案时,会跟立案法官沟通,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要求法院在立案后先不要将起诉状及副本送达被告,在确定承办法官后先将保全给做了再向被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