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仲裁时单位提交手划考勤表已被采信。一审时单位找了4位证人,说没有手划考勤,说用的是指纹考勤机考勤,单位伪造了我的系列虚假考勤,考勤及工资表均没有本人签字,同事怕被刁难不敢给我作证,一审法官采信了虚假指纹考勤,劳动仲裁说法官已经来看卷了,请问律师: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复印单位提交的手划考勤表吗。
1、劳动仲裁需要几年前的工资表,公司财务会给吗劳动仲裁需要几年前的工资表,公司财务会给。1、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单位只有义务提供2年之内的工资表、考勤表。如果拒不提供,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可以推定职工加班的事实存在,但2年之前的考勤表就不能强制公司提供了。
2、劳动仲裁公司不提供考勤怎么办法律分析: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三个月以上的考勤纪录,具体法律规定如下:考勤记录系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之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对此应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3、劳动仲裁提供证据考勤表没有公章行吗没有盖公章肯定不行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