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街头打斗中李某据说事后表示非常后悔和内疚。李某称自己当时情绪比较激动,没有想到会打伤对方,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李某现已被警方控制起来,网友对李某的野蛮行为是非常的愤怒,整个事情过程也是比较清楚的,现在大家比较关注的应是警方会对当事双方如何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李某会给予什么样的惩罚。1、从被打女子表现出无畏的精神和性格看,女子应该坚决不同意和解,必须追究李某刑事责任。
等待李某的可能会是牢狱之灾和巨额赔偿。2、李某首先打了女子一拳,女子还手了,被打倒在地后又起身用鞋抽打李某,也可能会定性为互殴,双方都会面临惩罚。李某一定会被重罚,或被判刑。3、双方达成谅解,李某赔偿女子损失,但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大,也难以服众。具体说另一位也许是被打女子男友以后的结局如何,就要看被打女子的心态了。
1、脸上被打伤缝五针是什么伤法律分析: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属于轻伤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脸被打肿了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法律主观: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根据被害人的伤情(需要法医鉴定),确定对方的责任,伤势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致被害人轻伤及以上,而轻微伤就是治安案件。对于轻伤,既属于自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这里,被害人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脸部被打肿算轻伤吗?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脸被打肿是不属于轻伤的,但有可能构成轻微伤。受伤者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侵害者予以治安处罚,并同时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面部、耳廓5.2.3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