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搞懂一裁终局?为什么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仲裁找马律。很多劳动者总有这样一个顾虑,担心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喊话要陪自己玩到底,要拖上自己一年半载的,真的会耗费这么长时间吗?那是因为你没有搞懂一裁终局制度,我是专注于劳动仲裁领域的马律师,咱们总结如下:哪些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制度呢?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1、为什么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法律分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以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不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仲裁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而依据法律的规定,有些劳动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局的,裁决作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法律主观: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对于劳动仲裁庭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如果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