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市公安局余川派出所所长杨奎在工作中发现,涉嫌故意伤害被武汉警方通缉的余川籍网上在逃人员汪某未到案,于是迅速指派副所长洪立、民警丁永智前往汪某老家进行摸排和开展劝投工作,并通过微信与电话积极与汪某联系,向汪某宣讲相关政策,讲明利害关系,让汪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的规劝下,在外地打工的汪某答应近期回武穴自首。
经查,2022年10月24日下午,在某购物平台做客户代表的汪某与会员李某等人因退钱的事情发生纠纷,汪某拿起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和陶瓷茶壶砸向受害人,将受害人砸伤,后经法医伤情鉴定,受害人李某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汪某外逃,被武汉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上网追逃。目前,网上在逃人员汪某已被移交给武汉警方。
1、法医鉴定为轻伤,警察不给抓人也不给网上通缉怎么办啊?轻伤属于自诉案件,你既然自己傻乎乎的签了调解书,表明你已经愿意调解了,警察当然就可以结案了,当时的赔偿金额问题你也是同意了才签字的,他也没逼你。如果对金额不满意,你不服,可以不签字,自行去法院起诉解决。你签了调解书按理已经算了解了案情所以公安是不会理睬你的如果你对处理不服只能上诉法院不过基于你已经签字了上法院也是希望不大的。
你伤在哪里啊?小弟眼眶骨折,对方35W私了,不拿钱就去坐牢,出来这辈子都难翻身。找警局没办法了!你只能去法院告了!本来属刑事案件,人家找关系跟你私了,有调解书,如达成协议内容,警局不可能去逮捕或通缉!如未达成协议可去法院告,要求赔偿民事权利!至于是否可继续追诉刑事责任,建议请律师。
2、轻伤害能上网通缉吗?轻伤是自诉案件,公安局是不会进行网上通辑的。如果其人逃跑,你在任何时候见他的时候可以报警由治安控制,然后向法院起诉求判其刑并附带民事索赔就可以了。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在逃就发出通缉令或者网上通缉。1首先从诉讼时效角度讲,此案已过诉讼期,不会再立案,更不会通辑。2其次,赔偿后应认定协商解决完毕。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通缉。单纯的故意伤害罪是不会被通缉的,更不会严重到网上通缉,会被网上通缉的基本是被抓到会判无期或者死刑的罪行,最后那句我就想不通了,怎么能查到?如果已经被网上通缉了还需要查么,查到也没用了?如果没有就更不用查了!我只说基本.....大多数被网上通缉的都是无期和死刑,会被纪录是肯定的,只要进派出所就一定会被纪录,
3、网上通缉轻伤案件的处理流程首先谢谢你对我信任,但网上只能根据上面留言简单分析一下:1、什么结果?需要委托我们律师去检察院或法院查阅复制案卷材料分析。2、说一下流程:检察院经审查起诉,一般会向法院提出公诉,由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以上解答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处理依据。如还有问题不清楚或委托我们律师更好办理的,请先电话联系。